5.1.3配套电气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GB 3836.2和GB 3836.4有关法律法规。产品应有“防爆合格证”。
5.1.5单轨吊机车应设有2个均能独立操纵,且又互为自动闭锁的司机室,两司机室都应能操作紧急制动装置。
将一固定装置固定在轨道上,在固定装置与单轨吊机车之间连接一个精度不低于偏差±1%的拉力表或拉力传感器,缓慢启动机车,当驱动滑动时,记录拉力表显示的数值。正反方向各试验3次,取其平均值。
在具有水平4m、垂直8m的拐弯半径的试验场地运行,看能否顺利通过最小拐弯半径。
在最大坡道上,以相应的最大载荷和最大速度向下运行时,认为实现紧急制动,测量制动距离。
在柴油机正常运作条件下,模拟排气温度超限,观察保护设施能否自动停止柴油机工作。
在柴油机正常运作条件下,人为地使润滑油压力降低,当压力小于规定值时,观察保护设施能否自动停止柴油机工作。
用沼气含量1%的气体向瓦斯报警仪喷射,观察瓦斯报警仪能否自动报警;当用沼气含量1.5%的气体喷射时,观察瓦斯报警仪能否自动断电(油),停止柴油机工作。
5.1.1单轨吊机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本标准规定了防爆低污染柴油机为动力,全液压传动的单轨吊机车型式、基本信息参数、技术方面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防爆低污染柴油机为动力的全液压传动的单轨吊机车(以下简称单轨吊机车)。
在距照明灯20m轨道下1m的黑暗处用照度计量测量,观察照度值是不是满足5.1.15的规定。
抽检率为每批数量的5%,但被检样品不少于一件。用材料拉伸机的夹钳夹住拉杆两端,测试破断强度。
贮存时要将单轨吊机车内的水、油方净,避免受冻损坏,不得露天存放,不得接触腐蚀性物品和热源。
5.1.11司机室内应装设瓦斯自动检验测试报警断电仪,当巷道瓦斯含量达1%时,应能自动报警,瓦斯含量达1.5%时应能自动断电(油)、停止柴油机工作。
5.1.12单轨吊机车应设有工作制动,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工作制动装置和紧急制动装置一定要有相互独立的控制管理系统,紧急制动和停车制动装置允许和二为一。
5.1.13紧急制动必须设计成失效安全型,且既可手动又可自动制动的装置。
5.1.9单轨吊机车应设有指示仪表:冷却水温度表,润滑油压力表,液压传动系统压力表,补油系统压力表,排气温度表,润滑温度表等。
5.1.10司机超速保护设施——离心限速释放器动作时,转子的转速值不超过规定值的5%。
5.2.4在最大坡道上,以相应的最大载荷和最大速度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应不超过相当于在这一速度运行6s的行程。
5.2.5没跟拉杆的焊接部位应进行X光检查,焊缝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灯焊接缺陷。
5.3.2单轨吊机车外部的油管、电线驱动轮所用的非金属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与轨道的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4
5.1.8单轨吊机车应具有出现下列任意情况时,均能停止柴油机工作,并实施紧急动的保护装置:
5.1.17燃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准超过8h时正常运行所需的油量。燃油管系必须用非燃性材料制造。加油孔和通气孔的孔盖必须以螺纹连接。燃油箱一定要进行水压试验:水压0.03MPa保持3min,油箱不得泄露和产生塑性变形。
常温(15℃)Ak≥100J;低温(-30℃)Ak≥70J。其最小破断力应小于13倍单轨吊机车额定牵引力。
检验合格证、安全标志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并用防潮袋包装放入包装箱内。
在不小于50m的平直道上,机车运行达到醉倒速度后用速度测试仪表或秒表、皮尺测量。正反向各测3次,取其平均值。
单轨吊车在轨道上施闸后,卸掉驱动轮挤压油缸的油压。在机车和固定装置之间连接拉力器和一个精度不低于±1%的拉力表(或传感器),用拉力器拉动机车,当机车滑动时记录拉力表侠士的数值,正反向各测3次,取其平均值。
由在巷道顶部悬吊的单轨上运行的单轨吊机车及承载车、制动车灯组成的列车组的统称。
单轨吊车发生非正常现象,需要紧急停车时,安全保护设施能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自动实施的制动
7.3.3每10台抽1台,按表2型式检验项目进行检测验证,应符合表2中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允许调整检修后重新检测,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制动力、制动距离和各项保护任一项不合格,机车不得到煤矿井下运行。
5.1.14制动闸块所用的材料,应选用在制动时阻燃且又不会引爆外界爆炸性物质的材料。
5.1.15司机室前段应装设喇叭、照明灯和红色信号灯。照明灯应保证司机正前方20m处至少与4Ix的照度,照明灯和红色信号灯应能互相转换;喇叭音响在距离司机室20m处应清晰。
在柴油机正常运作条件下,人为地提高其转速,或模拟超速信号,当转速超过许可的最大转速时,观察保护设施能否自动停止柴油机工作。
在柴油机正常运作条件下,人为地使润滑油压力降低,当压力小于规定值时,观察保护设施能否自动停止柴油机工作。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为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836.2-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
司机操作制动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保护设施开始动作,到单轨吊车完全停止的运行距离。机车制动距离为空行距离与实际制动距离之和。
以防爆低污染柴油机为动力源,全液压传动,承载轮在悬吊于巷道顶部的单轨上行驶,靠驱动轮与轨道腹板间摩擦产生牵引力
将机车运行超速保护设施——离心限速器安装在测试装置上,使离心释放限速器转子旋转。当离心限速器动作时,记录转速。测试3次,取其平均值。
释放紧急制动装置的压力,实施紧急制动,测试从释放瞬间起制动闸块接触轨道腹板上的时间差,即位空动时间。
GB 3836.4-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MT 113-1995煤矿井下用品制品阻燃抗静电性通用试验方法盒判定规则
以防爆低污染柴油机为动力,在巷道顶部悬吊的单轨上运行,且具有操纵、控制、制动等功能的牵引设备。
5.2.1单轨吊机车的最大牵引力、最大工作速度应符合表1规定,牵引力允许偏差±5%,速度允许偏差±5%。
每台单轨吊机车均应由制造质量检验部门依据设计图纸及本标准的规定检验项目按表2进行检测验证,各项合格后发给产品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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