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管系统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件,涉及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桂平市安途货运物流有限公司违法使用超期未检门座式起重机案。
2022年3月25日,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桂平市安途货运物流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特定种类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该公司负责人现场提供了在用1台门座式起重机的定期检验报告,报告数据显示该门座式起重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2年1月,涉嫌超过定期检验日期未经定期检验合格使用门座式起重机的行为。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使用超过定期检验日期未检验合格使用的门座式起重机。
经查明,当事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门座式起重机(型号规格:GQ16,产品编号:A17029,登记证编号:起76桂R00004(18),设备代码:29)定期检验报告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2年1月。截止案件调查结束,该公司未能提供在检验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自超过定期检验期限至案发止,该台门座式起重机在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运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桂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不再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以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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