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于8月1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QDY型起重机生产检验的问题,8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型式试验依据为质检办特(2007)375号《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的QDY型通用桥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这种类型起重机现在能否生产?能否监督检验?
答:2008年左右,型式试验机构依据相应型式试验细则和“质检办特(2007)375号”(注:该文检验内容已转化到《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中)出具的QDY型通用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报告仍然有效。如果制造单位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及型式试验报告,是可以生产和监督检验的。由于之后该产品制定并颁布了相应国家标准,所以,对于新申请取证的制造单位,该产品应按照冶金桥式起重机进行型式试验。
注:特种设施安全监察局,拟订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施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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