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第2季度对家用纸制品(除卫生纸外)等64种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抽查,并于2016年12月14日在其官网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其中,抽查了新乡1个省辖市和长垣1个省直管县(市)30家公司制作的30批次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1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依据JB/T1306-2008《电动单梁起重机》,及《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标准、法规及有关要求,对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的跨度偏差,对角线差、基距偏差、车轮水平偏斜、车轮垂直偏斜、车轮着力点高度差、漆膜厚度、局部平面度、司机室、绝缘电阻、静载试验、上拱度、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可靠性、载荷起升速度、起重机工作速度、小车工作速度、起重机噪声、静态刚性、动载试验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29批次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涉及到上拱度、跨度偏差、对角线差、基距偏差项目。
河南省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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