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对外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招标内容:防爆桥式起重机(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如下:
(2)投标报价应包含全部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联的费用(运输、包装、装卸、保险)以及伴随服务费(培训、技术服务、维修等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1、招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2021年1月份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相关证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如为已经取得生产厂商授权的起重设备经销商须具备起重设施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申请人如为起重设备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起重机械)A级许可证(有效的旧证)和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A级许可证(有效的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生产许可证(新证),许可参数需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5、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于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规定时间内,由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招标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3号世纪大酒店一楼商务中心),投标商代表须携带保密承诺书现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疫情期间请供应商代表依照国家有关疫情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23日上午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八、参与本项目开标的人员一定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的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投标人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公司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公司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账户信息向招标代理交纳投标保证金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09时00分之前(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主办单位:甘肃省经济研究院(甘肃省信息中心) 维护单位:国家信息系统兰州培训中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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